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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食须知-卷八 兽类(贾铭著)

猪肉

味苦,性微寒,有小毒。牡曰 ,牝曰彘,子曰豚,牡而去势曰 。生江南者,谓之江猪,唯 肉无毒。多食闭血脉,弱筋骨,虚人肌。疫病者、金疮者,尤宜忌之。久食令人少子伤精,发宿疾。豚肉久食,令人遍体筋肉碎痛乏气。江猪多食令人体重,作脯少有腥气。久食解药力,动气发疾。伤寒、疟痢、痰痼、痔漏诸疾,食之必再发,难愈。反梅子、乌梅、桔梗、黄连,犯之令人泻痢。服胡黄连食之,令人漏精。服甘草者忌之。同牛肉食,生寸白虫。同兔肉食损人。同羊肝、同鸡子、同鲫鱼及黄豆食,令人滞气。同葵菜食,令人少气。同荞麦面食,患热风,脱须、眉毛、发。同生姜食,生面斑发风。同胡荽食,烂人脐。同苍耳食,动风气。

同百花菜、同吴茱萸食,发痔 。同龟鳖肉、麋鹿驴马肉、虾子食,伤人。多食令人暴肥,盖虚风所致也。头肉有毒,多食动风发疾,猪肉毒在首,故有病者忌之。

项肉俗名槽头肉,肥脆能动风。脂膏勿令中水,腊月者历年不坏。反乌梅、梅子,忌干漆。脑味甘,性寒,有毒。《礼记》云:食豚去脑,能损男子阳道,临房不能行事,酒后尤不可食。今人以盐酒食猪脑,是引贼入室也。血味咸性平,服地黄、补骨脂、何首乌诸补药者忌之,能损阳也。同黄豆食,滞气。心味甘咸性平,多食耗心气,不可合吴茱萸食。肝味苦性温,猪临杀惊气入心,绝气归肝,俱不可多食。服药人勿食。不可合雉肉、雀肉及同鱼脍食,生痈疽。同鲤鱼、鲫鱼食,伤神。

同鹌鹑食,生面 。肺味甘,性微寒。同白花菜食,令人气滞发霍乱。八月和饴食,至冬发疽。肾味咸性冷,即腰子。久食令人伤肾少子。虚寒者尤忌。冬月食之,损真气,发虚壅。 脂微毒,男子多食损阳。猪鼻唇多食动风气。凡花猪、病猪、白蹄猪、自死猪、煮汁黄者为黄镳猪、肉中有米星为,俱不可食。烧肉忌桑柴。

凡煮肉同皂荚子、桑白皮、高良姜、黄蜡不发风气。得旧篱筏易熟。煮肉封锅,入楮实子二三十粒,易烂且香。夏天用醋煮肉,可留数日。煮腊肉将熟。以红炭投锅内,则不油 气。洗猪肚用面,洗肠脏用砂糖,能去秽气。中病猪毒,烧猪屎为末,水服钱许,三次可瘥。过食猪肉伤,烧猪骨为末,水服。或服芫荽汁、生韭汁,或加草果可消。煮硬肉入山楂数颗,易烂。

羊肉

味甘性热。反半夏、菖蒲。同荞麦面、豆酱食。发痼疾。同醋食,伤人心。同 酪食,害人。热病、疫证、疟疾病后食之,复发致危。妊妇食之,令子多热病。头蹄肉味甘性平。水肿人食之,百不一愈。冷病患勿多食。妊妇食羊目,令子睛白。血味咸性平。凡猪羊血食久,鼻中毛出,昼夜长五寸,渐如绳,痛不可忍,摘去复生。唯用乳石、 砂等分为丸,临卧服十丸,自落也。服丹石人忌食羊血,十年一食,前功尽亡。服地黄、何首乌诸补药者忌之。能解胡蔓草毒。脑有毒,食之发风病。和酒服迷人心,成风疾。男子食之,损精气少子。白羊黑头,食其脑,作肠痈。羊心有孔者勿食,能杀人。羊肺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,状如马尾,长二三寸,须去之。不去食之,令人痢下。肝味苦性寒。同猪肉及梅子、小豆食,伤人心同生椒食,伤人五脏,最损小儿。同苦 食,病青盲。妊妇食之,令子多厄。羊和饭饮久食,令人多唾清水,成反胃,作噎病。凡煮羊肉用杏仁或瓦片,则易烂。同胡桃及莱菔煮,不臊。同竹 煮,助味。以铜器煮食,男子损阳,女子暴下。白羊黑头、黑羊白头、独角者,并有毒,食之生痈。中羊肉毒者,饮甘草汤解之。过食羊肉伤者,多食枣子、草果可消。

黄牛肉

味甘性温,微毒。食之发药毒  能病患。牛夜鸣则 ,臭不可食。

牛病自死者,血脉已绝,骨髓已竭,不可食之。误食令人生疔暴亡,发痼疾、 癖、洞下、疰病。瘟牛暴死者,不可食。独肝者有大毒,令人痢血至死。北人牛瘦,多以蛇从鼻灌,故尔独肝。水牛则无之,啖蛇牛毛发白而后顺者,是也。人乳可解其毒。

自死白首者,食之杀人。疥牛食之发痒。黄牛、水牛合猪肉及黍米酒食,并生寸白虫。同韭薤食、合生姜食,损齿。勿同栗子食。黑牛白头者大毒,勿食。水牛肉味甘性平,忌同黄牛。患冷人勿食。蹄中巨筋,多食令生肉刺。牛乳味甘性微寒,生饮令人利,热饮令人口干气壅,温饮可也。不宜顿服。与酸物相反,令人腹中 结。

患冷气人勿食。同鱼食成积,同醋食生瘕。牛脂味甘温微毒,多食发痼疾疮疡。牛脑味甘性温,微毒。热病死者,勿食其脑,令生肠痈。牛肝勿同 鱼食,患风噎涎青。牛肠胃合犬肉、犬血食,病患。服仙茅者食牛肉、牛乳,令斑人鬓发。服牛膝人,亦忌食之。凡煮牛肉入杏仁芦叶,则易烂。煮病牛入黄豆,豆变黑色者,杀人。

中疔疥牛毒,用泽兰根,或甘菊根汁,或猪牙灰水服,或生菖蒲擂酒,或甘草汤解之。猪脂化汤,亦可解毒。过食牛肉所伤,以稻草和草果煎浓汤,多服可消。牛乃有功于世,仁人君子,必宜戒食。

狗肉

味酸咸,性温。服食人忌食。九月食犬伤神。反商陆。同生葱蒜食,损人。同菱食,生癫。白犬合海 食,必得恶病。勿炙食,令消渴。妊妇食之,令子无声,且生虫。疫证及热病后食之,杀人。勿同鲤鱼, 鱼、牛肠食,令人多病。

春末夏初多 犬,宜忌食。瘦犬、有病、发狂、暴死、无故自死者,有毒杀人。悬蹄犬伤人赤股而躁者、气躁犬目赤者,并不可食。白狗血和白鸡肉、乌鸡肉、白鸡肝、白羊肉、蒲子羹等食,皆病患。白犬乳酒服,能断酒。犬肾微毒,《内则》云:食犬去肾,不利人也。田犬长喙善猎。吠犬短喙善守。白犬虎纹、黑犬白耳,畜之家富贵。纯白者主凶,斑青者识盗而咬。凡食犬肉伤,用杏仁二三两,带皮研细,热汤二三盏拌匀,三次服。能使肉尽消。犬智甚巧,力能护家,食之无益,何必嗜之。

马肉

味辛苦,性冷,有毒。同仓米、稷米及苍耳食,必得恶病,十有九死。

同姜食,发气嗽。同猪肉食,成霍乱。患疥疮下痢者,食必加剧。妊妇食之,令子过月难产。乳妇食之,令子疳瘦。马生角、无夜眼、白马青蹄、白马黑头者,并不可食,令人癫。马鞍下肉色黑,及马自死者、形色异常者,并有毒,食之杀人。马乳味甘性冷利,同鱼 食,作瘕。马肝及鞍下肉有大毒,食之杀人。刷牙用马尾,令齿疏损。近人多用烧灰揩拭,最腐齿龈。马脑有毒,食之令人发癫。马血有大毒,生马血入人肉中,一二日便肿起,连心即死。有人剥马伤手,血入肉一夜致死。马肉上血洗不净,食之生疔肿。马汗有大毒,患疮人触马汗、马气、马毛、马尿、马屎并令加剧。马汗入疮,毒攻心欲死者,烧粟干灰淋汁浸洗,出白沫乃毒去也。食马肉毒发而心闷者,饮清酒则解。饮浊酒则加,或饮芦根汁、或嚼杏仁、或煎甘草汤解之。中马肝毒者,猪骨灰、牡鼠屎、豆豉、狗屎灰、人头垢并水服可解。中疔疥马毒者,泽兰根汁、猪牙灰、甘菊根汁俱水服,或生菖蒲酒解之。马食杜蘅善走,食稻足重,食鼠屎腹胀,食鸡粪生骨眼。以僵蚕、乌梅拭牙,则不食,得桑叶乃解。

挂鼠野狼皮于槽,亦不食。遇死马骨,则不行。以猪槽饲马、锻石泥马槽、马汗着门并令马落驹。系猕猴于厩,辟马病。马头骨埋于午地,宜蚕。浸于上流,绝水蜞虫。

驴肉

味甘性平。与荆芥茶相反,同食杀人。同凫茈食,令人筋急。多食动风,脂肥尤甚。屡试屡验。凡驴无故自死者、疫死者、力乏病死者并有毒,忌食。

疥癞及破烂瘦捐者,食之生疔肿。将热驴血和麻油一盏,搅去沫,煮熟成白色,亦一异也。妊妇食之,令子难产。勿同猪肉食,伤气。

骡肉

味辛苦,性温,有小毒。其性顽劣,肉不益人。多食令人健忘。妊妇食之难产。骡大于驴,而健于马,其力在腰,其后有锁骨不能开,故不孳乳。牡驴交马而生者骡也。牡马交驴而生者为 。牡驴交牛而生者,为 。牡牛交驴而生者,为HT HT 。牡牛交马而生者,为驱 。今俗通呼为骡矣。

鹿肉

味甘性温。二月至八月不可食,发冷痛。白臆者、豹文者并不可食。

鹿肉脯炙之不动、及见水而动、或曝之不燥者并杀人。同雉肉、蒲白、 鱼、 鱼、鸡肉、生菜、鲫鱼、 食,发恶疮。《礼记》云:食鹿去胃,鹿茸不可以鼻嗅之,中有小白虫,视之不见,入人鼻必为虫颡,药不及也。不可近丈夫阴,令痿。鹿脂亦不可近阴。久食鹿肉,服药必不得力,为其食解毒之草故也。勿同猪肉食。

麋肉

味甘性温。多食令人弱房,发脚气。妊妇食之,令子目病。不可合猪肉、雉肉、 鱼、鸡肉、菰蒲食,发痼疾。同虾及生菜、梅、李食,损男子精气。麋脂不可近阴,令痿。亦不可同桃李食。淮南子云:孕妇见麋,生子四目。

虎肉

味酸,作土气,性热。正月食虎伤神。热食虎肉,伤人齿。多有药箭伤者,食者慎之。虎鼻悬门中,次年取熬作屑,与妇食之,便生贵子。勿令人及妇知,知则不灵。虎豹皮上睡,令人神惊。其毛入疮有大毒。虎骨勿用中毒药箭者,能伤人也。虎夜视,一目放光,一目看物。声吼如雷,风从而生,百兽震恐。立秋始啸,仲冬始交,虎不再交。孕七月而生,虎生三子,一为豹。其搏物三跃不中,则 之。

食狗则醉,闻羊角烟则走,恶其臭也。虎害人兽,而 鼠能制之。智无大小也。

豹肉

味酸,性微温。正月勿食,伤神损寿。豹肉令人志性粗豪,食之便觉,少顷消化乃定,久食亦然。豹脂合生发药,朝涂暮生。广西南界有 腊虫,食死人尸,不可驱逐,以豹皮覆之,则畏而不来。

野猪肉

味甘性平。多食微动风疾,不可同回鱼、 鱼食。青蹄者不可食,服巴豆药者忌之。岭南一种懒妇,似山猪而小,善害田禾。唯以机轴纺织之器,置田所,则不复近也。

豪猪肉

味甘,性大寒,有毒。不可多食,发风令人虚羸,助湿冷病。

驼肉及峰脂

味甘性温。能知泉源水脉风候,凡伏流人所不知,驼以足踏处,即得之。流沙夏多热风,行旅遇之即死。风将至,驼必聚鸣,埋口鼻于沙中,人以为验也。其卧而腹不着地,屈足露明者,名明驼,最能行远。驼粪亦直上如野狼烟。

驼黄味苦性平,微毒。似牛黄而不香,戎人以乱牛黄,而功不及之。

熊肉

味甘性平。十月食之伤神。患寒热积聚痼疾者食之,令终身不除也。熊脂味甘,性微寒。寒月则有,夏月则无之。然灯烟损人眼,令失光明。熊掌难 ,得酒醋水三件同煮熟,即大如皮 ,且易软也。熊胆春近首,夏在腹,秋在左足,冬在右足。熊行山中,必有 伏之所,谓之熊馆。性恶秽物及伤残,捕者置此物于穴,则合穴自死。或为棘刺所伤,出穴爪之至骨,即毙也。

山羊肉

味甘性热。疫病后忌食。妊娠食之,令子多病,肝尤忌之。

羚羊肉

味甘性平。其角能碎佛牙、貘骨、金刚石。烧烟走蛇虺也。

麂肉

味甘性平。多食发痼疾。妊妇食之,令胎堕。

?肉

味甘性温。十二月至七月食之动气,多食发消渴及痼疾,瘦恶者勿食。

同鸽食成瘕,同梅李、生菜、虾食,并能病患。凡人心胆粗豪者,以其心肝食之,即减,胆小者食之,愈怯。

香 肉

味甘性温。蛮人食之,不畏蛇毒。脐名麝香。忌大蒜。麝不可近鼻,有白虫入脑,患癞。久带其香透关,令人成异疾。能堕胎,消瓜果食积,辟蛇。

猪獾肉

味甘酸,性平。其耳聋,见人乃走,能孔地食虫蚁瓜果。其肉带土气。

狗獾性味与 相同, 即猪獾。

兔肉

味甘辛,性寒。同白鸡肉及肝心食,令人面黄。同獭肉食,成遁尸病。

与姜橘同食,令人心痛霍乱。忌同鹿肉、鳖肉、芥菜及子末食。十一月至七月食之,伤神气。兔死而眼合者杀人。食兔髌,多令人面生髌骨。《内则》云:食兔去尻,不利人也。妊妇不可食,令子缺唇,主逆生。兔尻有孔,子从口出,故妊妇忌之,非独为缺唇也。久食绝人血脉,损元气阳事,令人痿黄。兔肝亦勿与鸡芥、胡桃、柑橘同食。

山獭肉

不宜食。其阴jing为补助要药,骨解药毒,研少许敷之立消。

水獭肉

味甘咸,性寒。多食消男子阳气。勿同橙橘、鸡肉、鸡子、兔肉食。

其肝有毒。诸畜肝皆有定数,唯獭肝一月一叶,十二月十二叶,其间又有退叶。或云獭无雌,以 为匹,故猿鸣而獭候。

象肉

味甘淡,性平。多食令人体重。象具百兽肉,唯鼻是其本肉。象胆干了,上有竹文斑光腻。春在前左腿,夏在前右腿,秋在后左腿,冬在后右腿。牙近鼠类,鼠皮则裂。世人知然犀可见水怪,而不知沉象可驱水怪。夏月合药,宜置象牙于傍。

合丹灶以象牙夹灶,得雷声乃能发光。

豺肉

味酸性热,有毒。食之损人精神,消人脂肉,令人瘦。

野狼肉

味酸性热。《内则》云:食野狼去肠,不利人也。其粪烧烟直上。

狐肉

味甘性温,有小毒。《礼记》云:食狐去首,为害人也。人卒暴亡,即取雄狐胆,温水研灌,入喉即活。移时者无及矣。

狸肉

味甘性温。正月勿食,伤神。反藜芦、细辛。食狸去正脊,不利于人。

狸类甚多,性味相同。

家猫肉

味甘酸,性温。肉味不佳,亦不入食品。畜之者以虎形利齿,尾长腰短,目如金银,上 多棱者为良。其睛可定时辰,子午卯酉如一线,寅申巳亥如满月,辰戌丑未如枣核也。其鼻端常冷,唯夏至一日则暖。性畏寒,不畏暑,能画地卜食,随月旬上下啮鼠,其孕两月而生。猫有病,以乌药水灌之,可愈也。

貉肉

味甘性温。貉逾汶即死,土气使然也。其耳亦聋,与獾 性味相同。

野马肉

味甘性平,有小毒。食之无益。如家马肉,但落地不沾沙耳。

犀肉

味苦酸咸,性寒。妊妇勿服。能消胎气。凡蛊毒之乡,饮食中以角搅之,有毒则生白沫,以之煮毒药,则无毒也。忌盐。

老鼠肉

味甘性热。误食鼠骨,能令人瘦。鼠涎有毒,若饮食收藏不密,涎坠其中,食之令人生鼠 ,或发黄如金。鼠粪有小毒,食中误食,令人目黄成疸。被鼠食残之物,人忌食之。

土拨鼠肉

味甘性平。虽肥而煮之无油味。多食难克化,微动风。

貂鼠肉

味甘性平。其毛皮寒月服之,得风更暖,着水不濡,得雪即消,拂面如焰。尘沙迷目,拭眯即出。近火则毛易脱。

黄鼠肉

味甘性平。昔为上供,今不甚重之。多食能发疮。

黄鼠野狼肉

味甘 臭,性温,有小毒。不堪食。

?肉

味甘性平。误食其骨,令人瘦劣。诸节渐小。

诸肉有毒

六畜自死首北向、诸畜带龙形、六畜自死口不闭、六畜疫病疔疥死、兽歧尾、诸兽赤足、诸畜肉中有米星、兽并头、禽兽肝青、诸兽中毒及药箭死、脯沾屋漏、米瓮中肉脯、六畜肉热血不断、祭肉自动、诸肉经宿未煮、六畜五脏着草自动、脯 不燥、生肉不敛水、六畜肉得咸酢不变色、肉煮熟不敛水、肉煮不熟、六畜肉堕地不沾尘、肉落水浮、肉汁器盛闭气,奶酪煎脍、六畜肉与犬不食者,以上并不可食,杀人。轻则病患,生痈肿疔毒。诸脑损阳滑精。经夏臭脯痿人阴,成水病。诸脂然灯损目。食本生命肉,令人神魂不安。春不食肝,夏不食心,秋不食肺,冬不食肾,四季不食脾。

解诸肉毒

伏龙肝末、本畜干屎末、黄柏末、赤小豆烧末、东壁土末、头垢一钱起死人,白扁豆末并水服。饮人乳汁,豆豉汁服之,亦能解之。药箭毒,以大豆煎汁或盐汤。食肉不消,还饮本汁,或食本兽脑即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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